《福建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印发:实现塑料制品源头减量、规范回收和科学利用
日期:2022-02-10 16:08
(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二)加强产品包装日常监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禁止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部分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省市场监管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宣传贯彻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强化商品过度包装的执法监管,助推绿色生产和消费,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包装废弃物产生。(省市场监管局、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部分塑料制品禁限规定。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规定。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
5/3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a>
登录
12/24 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