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城市居住建筑消防设计介绍
日期:2009-03-07 00:00
应能保证每幢建筑都在其保护半径以内,位置应设在消防车道旁,特别要注意的是DN100或DN150的主出水口应朝向消防车道,以便于消防车取水。应杜绝将室外消火栓设在绿岛中央或无消防车道处的情况。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居住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也没有明确规定,但考虑到底层设有商业部分的高层商住楼,其底部发生火灾将对上部住宅构成较大威胁,且高层住宅的扑救难度较大,笔者认为对这类建筑的商业及地下、半地下车库部分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十分必要,况且高层住宅小区多设有人防工程,本来就具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湿式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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