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娱乐场所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简介
日期:2010-03-05 00:00
近年来,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国务院制定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公安部颁布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公共娱乐场所应采取如下措施:
1、 公共娱乐场所应设置在三楼以下建筑物内,建筑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2、全面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常检查,狠抓落实。
3、 应采用不燃、难燃烧材料进行装修,局部采用可燃材料的,应作防火处理。
4、 经核准设置在地下建筑、三楼以上或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应当符合特定防火安全要求。
5、 安全出口数量
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a>
登录
12/24 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