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区分及处置
日期:2015-11-10 16:16
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因为GA653-2006属于公共行业标准,且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而2007年4月6日,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将火灾等级由原来的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个等级调整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因此,该重大火灾隐患的定义中特大火灾一词的使用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概念和主要内容
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危害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是指公安消防机
4/3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a>
登录
12/24 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