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规定》
日期:2013-10-31 16:26
灾占全省火灾总数近三成
现状□合用场所火灾占全省火灾27.9%
合用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者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室内场所。包括在小作坊、加工场、网吧、商店和足疗、洗浴等场所内设置人员住宿的,或者在民用居住建筑内既住宿又从事生产、储存、经营活动的。尤其是近年来,江西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各地陆续出现大量规模大小不一的,集从业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为一体的加工、销售、服务场所以及家庭式小作坊、小企业。这些场所居住与生产储存经营功能合用,消防安全条件与建筑使用性质很不适应,火灾隐患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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