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日常维护管理与监督检查
日期:2024-12-24 03:13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成装置
1、触发器件:火灾探测器(烟感、温感等)、手动报警按钮
2、火灾报警装置
3、火灾警报装置
4、区域报警控制器和集中报警控制器
5、电源及配电线路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具备的条件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单位应有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的专人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
1、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
2、操作规程;
3、值班员职责;
4、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
(三)应建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技术档案。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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