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修订审查会
日期:2024-12-24 00:22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要求,公安部消防局于2009年11月28日至29日在西安市组织召开了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全面修订送审稿审查会。来自设计、制造、研究和消防监督等部门的35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公安部消防局、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和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有关领导到会并讲话。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委员会,听取了《规范》修订编制组的送审工作报告,对《规范》进行了认真审查。
《规范》修订编制组先后搜集、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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