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场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
日期:2013-07-04 16:34
检查合格。
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在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完善消防安全档案资料。
五、不得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商场、市场内的餐饮场所、食品加工摊点等动用明火场所,必须设置在独立防火分区内。附设的公共娱乐场所应采用不燃烧体墙和楼板与其它场所或部位隔开。
六、严禁在商场、市场内部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擅自使用电气设备和大功率电器。
七、严禁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建筑外窗不得设置影响疏散救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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