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CE认证 – EN 1364-3 – 需要符合的产品指令和协调标准
A.产品指令:建筑产品法规CPR(Construction Product Regulation) 305/2011/EU
B.欧洲协调标准:
EN 1364-3: 非承重件耐火测试 – 第3部分:幕墙,整体结构
EN 1364-3: Fire resistance tests for non-loadbearing elements – Part 3: Curtain walling, full configuration;
幕墙CE认证 – EN 1364-3 – 涉及的产品范围: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确定幕墙耐火性的方法-全配置。
本欧洲标准与EN 1363-1一起使用。注附录B提供了有关试验方法的更多信息。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B型幕墙(定义见3.4)。本试验不适用于A型幕墙(定义见3.3)。
幕墙的耐火性可在内部或外部暴露条件下确定。在后一种情况下,可使用EN 1363-2中给出的外部火灾暴露曲线,但需遵守国家规定。
可使用EN 1364-4对幕墙的各个部分(例如,用于将幕墙连接到地板构件的周边密封、填充板或框架系统(锚固)的固定件)或仅对拱肩区域有耐火要求的系统进行试验。对于垂直线性间隙密封,本部分标准适用。
本欧洲标准不包括外墙上的双层外墙、覆层系统和通风外墙系统。它不涉及幕墙的防火性能。
幕墙CE认证-EN 1364-3 –认证流程:
1、确定需要认证的产品类型,提交申请
2、确定欧洲产品指令,幕墙需符合新的欧盟建筑产品法规CPR 305/2011/EU
3、确定欧洲协调标准,幕墙需符合协调标准EN 1364-3
4、根据CPR指令和协调标准EN 1364-3进行测试评估,欧盟公告认证机构根据认证体系3进行测试认证
5、获得由欧盟公告机构颁发的测试报告和证书
6、发放产品性能声明(Declaration of Performance)
7、在产品包装上加贴带公告机构编码的CE标志
8、在欧洲市场自由销售
幕墙CE认证-EN 1364-3 –相关标准
EN 1363-1,耐火试验-第1部分:一般要求
EN 1363-2,耐火试验-第2部分:替代和附加程序
EN 13119,幕墙-术语
EN 13501-1,建筑产品和建筑构件的防火分类-第1部分:使用防火试验反应数据进行分类
EN 13501-2,建筑产品和建筑构件的防火分类-第2部分:使用耐火试验数据进行分类,不包括通风设施
EN 13830,幕墙-产品标准
EN ISO 13943,消防安全-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