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R 1632/CFR 1633
1 美国家用纺织品燃烧性技术法规
1. 1 织物燃烧法案( FFA)
范围 所有织物,包含室内装饰用纺织品和服装。施行 美国国会1953 年通过《织物燃烧法案》,1954年和1967年先后修订,由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强制执行,禁止进口、生产和销售高度易燃性的纺织品。处罚 商业上用于销售、运输或进入美国的织物和相关材料,若不能符合该法规,则视为违法、不公平和欺诈。任何有意违法的情况将处以5 000美元的罚款或一年监禁,对于情况特别严重者,将会处以不超过1 250 000美元的罚款。例外 该法案不适合于任何输出美国的产品,除非消费者产品委员会认为该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不可
避免地对人体产生伤害;或进口到美国进行加工后再从美国出口的产品。
1. 2 地毯类表面燃烧性能标准( 16 C. F. R 1630)
范围 家庭、办公室或宾馆里使用的单向尺寸大于1. 83 m、表面积大于2. 23 m2 的地毯,不包括有弹性的地毯,如油毡和聚乙烯片。
要求:
(1)用8个22. 86 cm ×22. 86 cm样品,经平衡后进行测试,至少应该有7个样品满足法规的要求。
(2)单个测试样品烧焦部分孔的大小在2. 54 cm范围内,则判定该样品合格。
(3)对于机制地毯,单向尺寸达到22 860 m的每一款地毯,应该有一个报告;每增加45 720 m,应该有一个附加报告。测试报告心须提供给零售商或分销商。
(4)如果地毯或其纤维经阻燃整理,应标明字母“T”。实施 CPSC对不符合织物燃烧法案的产品将全部收回,从1978年7月11日实施。
1. 3 小地毯类表面燃烧性能标准( 16 C. F. R 1631)
范围 家庭、办公室、宾馆及其它地方使用的单向尺寸小于1. 83 m、表面积小于2. 23 m2 的地毯。要求和实施 同1. 2。小地毯若没有达到要求,但已进口到美国,心须在标签上写明“易燃(不符合美国商务部标准FF 2270:勿靠近火源使用) ”。
1. 4 床垫的燃烧性能标准( 16 C. F. R 1632)
范围 在美国生产的或进口到美国的所有床垫,包括、青年人、婴儿床垫(包括便携式婴儿床垫) 、双层床床垫、充水床垫和气垫、沙发床垫等,但不包括睡袋、枕垫、充液体或气体的褥罩(如褥罩和垫芯间不含装饰物的水床和气垫等) 、睡椅等。
要求:
①从最近的香烟灼热点开始测量,如果任何方向的炭长都不大于5. 1 cm,则认为通过此项测试。
②经阻燃剂整理的制品应该在标签上标明字母“T”。
1. 5 加利福利亚技术公告117号
范围 家庭装饰用纺织品、床垫等。(1)多孔弹性材料
要求:
① 所有样品经燃烧后,平均炭长不得超过15. 24 cm;
②任一样品经燃烧后,最大炭长不得超过20. 32 cm;
③所有样品的平均余燃时间,包括熔化部分及样品上掉落下的碎片,不得超过5 s;
④任一样品(包括熔化部分及样品上掉落下的碎片)的平均余燃时间不得超过10 s;
⑤所有样品(包括熔化部分及样品上掉落下的碎片)的平均阴燃时间不得超过15 s。测试 至少采集2组样品,每组至少10个,尺寸为30. 48 cm ×7. 62 cm ×1. 27 cm,老化前测试5个,老
化后测试5个。
(2)多孔弹性碎片材料(如聚氨酯泡沫碎片)
要求 同本节(1)多孔弹性材料。
测试 样品数为20个,按表1方法进行检测。
表1 多孔弹性碎片材料燃烧性检测方法
火焰燃烧时间/ s 经纬向 样品/件
3 经向 5
3 纬向 5
12 经向 5
12 纬向 5
(3)非人造纤维填充材料
要求 同本节(1)多孔弹性材料。
(4)蓬松材料、羽绒羽毛材料
要求 同本节(1)多孔弹性材料。
测试 样品数为20 个,检测方法同表1 所示方法。
(5)人造纤维填充材料
要求:
①所有样品的平均展焰时间不得少于10 s;
②任一样品的最小展焰时间不得少于7 s;
③不论测试时人造纤维填料是否含有任何机织或非机织材料,如粗布、筒子纱布,都需满足这些要求;
④无论是从织物长度还是宽度方向测试,人造纤维填充材料都应符合这些要求。
测试 样品成长方体,表面尺寸为15. 24 cm ×
7. 62 cm,厚度由检测的填充材料决定,至少抽取五个样品进行测量。
(6)弹性填充材料
方法 香烟燃烧法。
要求 所有弹性填充材料(弹性多孔材料除外,如泡沫) ,从香烟灼烧点至任何方向测量,所有样品的最大炭化长度都不得超过5. 08 cm。测试 样品成长方体,表面尺寸至少为30. 48 cm ×30. 48 cm,厚度由检测的填充材料决定。
(7)弹性多孔材料
方法 封闭烟熏检测。
要求 计算没有碎落的泡沫板所占总板质量的百分比。
测试 测试泡沫时,在直立板上的泡沫尺寸为
18. 42 cm ×20. 32 cm ×5. 08 cm,在水平板上的泡沫尺寸为20. 32 cm ×10. 16 cm ×5. 08cm。测量的每种泡沫板必须取样3次。
1. 6 床垫及成套床具易燃性法令( 16 C. F. R 1633)
范围 床垫、床架。
要求:
(1)受测床垫在30 min的测试中,其峰值热释放值不得超过200 kW;
(2)测试前10 min热释放总量不得超过15MJ;
(3)制造商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测试至少三个样品,如果有一个样品未能同时满足上述两项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此外,该法规还对质量控制、记录保存、标签等作了要求。
实施 该法规已于2006年2 月16日通过,将于2007年7月1日起生效。
2 日本消防法
日本以预防火灾为目的的燃烧性法规,于1968年6月修订消防法后开始制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1)高层建筑物、地下街道、医院、旅馆、餐厅、剧场、幼儿园等公共场所必须使用具有阻燃性的装饰制品,如窗帘、帷幕、地毯等。所有2 m2 或以上的防火性场所使用的地毯,必须经过日本防火协会测试认证。
(2) 1972 年6 月,规定了防火性能标签的使用。防火产品必须加贴如图1所示的防火标签,该标签只能由日本防火协会领导授权的团体进行缝制,可通过标签上的号码识别贴标签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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