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组成、功能、接口、环境、条件、随机文件、质量保证、试验验收。
一、使用范围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化学品船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设计、制造、试验和验收,作为灭火装置订货合同的技术依据,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二、引用文件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06)及现行修改通报
GB2003-2005《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CB/T13306-91产品标牌
GB/T3571-93《船用低倍泡沫装置》
三、泡沫比例混合装置要求
3.1系统功能流程图(见附图)
1、本系统采用宁波市永航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PHYMC32卧式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
2、本系统共设置YE-3泡沫比例混合装置1套(C-1.0型)。
其中: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
泡沫枪 PQ8C型若干支
泡沫枪 PL24 型若干台
空气泡沫比例混合器PHY32.C型1只
3、保护区域: 甲板共1个防护区
4、本装置罐体上设置安全阀,以便罐体内压力超压自动泄放。
5、整个装置应满足吗《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最新版《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CB/T3571-93《船用低倍泡沫装置》及SOLAS公约要求,并取得CCS船检证书。
6、满足CCS规范及无限航区要求。
3.2功能特性
A、主要性能应满足引用文件规定。
B、操作功能齐全、方便、可靠。
C、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
1、隔膜式压力空气泡沫比例混合装置
型号:PHYMC32
结构形式:卧式、带隔膜
泡沫液型号:YE-3
储罐容量:1000L
数量:1套
材质:罐体,管件碳钢
混合比例量: 32L/s
混合比:3%
工作压力:0.6-1.2MPa
进出口压差:《0.1MPa
安全阀设定压力:1.32MPa
操作方法:手动
2、比例混合器
泡沫液混合比:3%
最大流量: 32L/S
工作压力:0.6-1.2MPa
进出口压差 0.1MPa
进出口连接形式和尺寸:DN100 PN1.6MPa GB2501法兰连接(碳钢)
混合器本体材质:铸造铜合金
3.PQ8C泡沫枪
工作压力:0.8MPa
混合液流量:8L/S
射程:≥15m
发泡倍数:≥5.5
材质:本体铜质,枪筒不锈钢
4.PL24泡沫炮
工作压力:0.6-1.2MPa
混合液流量:24L/S
射程:≥32m
发泡倍数:≥5.5
材质:不锈钢
四、设计和制造
4.1、材料、零件和制造
A、本装置所有材料满足相应规范的要求
B、色彩、铭牌和标志
本装置的色彩、铭牌和标志满足CB/T13306-91规定,灭火站内的中英文操作标牌采用铜质、中英文黄底红字。
4.2安全性
本装置具有自动超压泄放功能,以保护贮存容器在超压时的安全性。
五、提供资料
5.1合同签定后7个工作日提供认可资料,每套包括:
A、使用说明书
B、外形尺寸图
C、系统操作说明书(中英文)
六、随机文件(4份)
原理图、装置操作使用说明书(含维护保养)、装置成套设置清单、备品备件各4份。
产品合格证书(1正2付)、CCS证书(1正2付)
七、图纸及技术件
1、认可图
合同生效后一周,提供4套CAD图纸(原理图1套,设计院1套,船东2套)
2、工作图
认可图反馈后一个月内,提供4套CAD图纸(原理图1套,设计院1套,船东2套),以此作为施工依据。
3、铭牌、标牌、图纸及技术文件需要中英文。
4、产品合格证,CCS船检证书,产品装箱清单各一份。
5、备件按无限航区配备。
八、检验与质量保证
1、装置需经船检检验合格后出厂,并提供CCS检验证书和工厂检验合格证书。
九.质量保证和服务5.1出厂试验和验收
5.1.1按试验大纲进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检查和试验。
5.1.2本设备出厂试验前,经船检合格,提前15天,设备厂应通知设计方、船东参加出厂验收。
5.2质量保证期为交货后一年。
5.3服务
乙方应免费壹次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操作培训,按需参加系泊、航行试验,并及时解决试验、使用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引起的故障,乙方应免费及时维修及更换零部件。
联系人:徐敬
销售热线:18796595908
QQ:2962048170
邮箱:2962048170@qq.com
传真:0515-8526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