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中国国土资源部在京发布首部《中国矿产资源报告》,报告显示,“十一五”期间,中国主要矿产勘查取得巨大进展,储量明显增长,待查明矿产资源潜力巨大。
“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实施后,铁、铜、钾盐等国家紧缺矿产资源实现找矿重大突破,形成藏中千万吨级铜矿、新疆罗布泊亿吨级钾盐矿和阿吾拉勒10亿吨级铁矿等一批新的资源接续基地。2006至2010年,主要矿产勘察取得重要进展,新发现矿产地2839处,发现或评价7个亿吨级油田,10个千亿立方米级气田,3个百亿吨级煤田,2个10亿吨级铁矿和2个千万吨级铜矿。主要矿产查明资源储量明显增长。”报告显示。
“中国矿产资源总体查明率平均为36%,其中,铁、铝土矿查明率分别为27%和19%。新一轮全国油气资源评价表明,中国石油地质探明率为26%,勘探处于中期阶段;天然气探明率为15%,勘探处于早期阶段。待查明矿产资源潜力巨大。”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张洪涛表示。
《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11)》是全面反映中国矿产资源储量、勘查、开发、市场等综合信息的首份报告,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主任韩海清表示,今后国土资源部将每年编制发布中国矿产资源的公共信息和权威数据,努力建成国内外找矿、地质、科技等方面信息发布的权威平台。
10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目标任务,通过实施找矿战略,实现新的重大突破,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和产业支撑,《中国矿产资源报告》的发布将推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同时也成为找矿突破信息发布的平台。
国土资源部张洪涛总工程师通报了《中国矿产资源报告》的要点。
第一、强化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力度,为实现找矿突破提供信息支撑。更新大批基础地质图件,1:5万区域地质调查、航磁调查分别覆盖陆域面积的23%和39%,较好地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地质资料的需求。通过1999年开始实施的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新发现了大批矿产地,铁、铜、钾盐等国家紧缺矿产资源实现找矿重大突破,逐步形成藏中千万吨级铜矿、新疆罗布泊亿吨级钾盐矿和阿吾拉勒十亿吨级铁矿等一批新的资源接续基地。开展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利用现状调查和矿业权实地核查等专项调查工作,为掌握资源状况、制定矿产资源战略和政策奠定了扎实基础。基本完成煤、铀、铁、铜、铝、铅、锌、钨、锑、稀土、金、钾、磷等13类重要矿产的潜力评价。我国矿产资源总体查明率平均为36%,其中,铁、铝土矿查明率分别为27%和19%,待查明矿产资源潜力巨大。新一轮全国油气资源评价表明,中国石油地质探明率为26%,勘探处于中期阶段;天然气探明率为15%,勘探处于早期阶段。
第二、国内矿产品供应能力不断增强,重要矿产品价格高位运行。我国已成为矿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矿产品产量持续快速增长,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煤炭、钢、十种有色金属、水泥等产量和消费量均居世界第一。自2006年到2010年,我国煤炭产量从25.3亿吨增至32.4亿吨,增长28%;原油从1.85亿吨增至2.03亿吨,增长10%;天然气从586亿立方米增至968亿立方米,增长65%;铁矿石从5.9亿吨增至10.7亿吨,增长82%;粗钢从4.2亿吨增至6.3亿吨,增长50%;十种有色金属从1917万吨增至3093万吨,增长61%。中国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为世界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2009年,我国稀土以占世界36%的储量支撑了全球97%的产量,锑以占世界38%的储量支撑了全球88%的产量,钨以占世界60%的储量支撑了全球81%的产量。
2004年以来,受矿产资源需求旺盛等因素影响,重要矿产品价格高位运行。石油和黄金价格大幅攀升,铁、铜、铝、铅、锌、镍等重要矿产品价格持续走高。尽管受金融危机的冲击,矿产品价格一度大幅回落,但在短期内迅速回弹至高位,经济发展的资源成本进一步加大。
第三、加大矿产勘查投入,主要矿产查明资源储量明显增长。“十一五”期间,全国地质勘查投入3708亿元,新发现矿产地2839处,多数重要矿产查明资源储量有新的增长。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和危机矿山找矿专项勘查取得明显成效。石油、天然气、煤、铁、铜、铝、铅、锌和金等重要矿产勘查取得重大进展。发现或评价塔河和华庆等7个亿吨级油田,苏里格和塔中I号等10个千亿立方米级气田,新疆准东煤田奇台县大井-将军庙矿区等3个百亿吨级煤田,辽宁本溪大台沟等2个十亿吨级铁矿和西藏驱龙等2个千万吨级铜矿。危机矿山专项的实施,使得230个矿山平均延长开采年限15年,稳定矿山职工60万余人,一大批老矿山重新焕发生机。中央地勘基金发挥政策调控和降低风险的作用,促进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矿产勘查的衔接。
从2006年到2010年,石油剩余技术可采储量由27.6亿吨增至31.7亿吨,增长14.9%;天然气由3.0万亿立方米增至3.8万亿立方米,增长25.9%。煤炭查明资源储量由1.16万亿吨增至1.34万亿吨,增长15.6%;铁矿由607亿吨增至727亿吨,增长19.7%;铜矿由7048万吨增至8041万吨,增长14.1%。
第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有效维护矿产勘查开发秩序。颁布实施《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和《全国地质勘查规划》等重要规划。通过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等管理工作,进一步摸清矿产资源储量家底。实行矿产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实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开发整合,加强保护性矿种开采管理,努力提高矿产资源管理监督水平,维持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不断规范矿业权管理,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出让、转让制度,推进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强化准入制度,建立退出机制,严格转让和变更管理,逐步规范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工作。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不断深化。加快推进《矿产资源法》修改步伐,不断完善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体系。积极推进矿产资源税费改革,探索并实践“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地质找矿新机制。
第五、积极推动绿色矿业发展,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建立绿色矿山标准体系,鼓励矿山企业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促进矿区和谐等社会责任。引导促进矿山企业签订《绿色矿山公约》,遴选出首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37家。31个省(区、市)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促进矿山企业全面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义务和责任。颁布实施《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9-2015)》。国家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治理恢复矿山土地面积约49.6万公顷,治理矿山地质灾害5195处,治理已破坏的地形地貌景观2527处,有效缓解矿山开发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第六、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有力支撑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十一五”期间,建立了中国成矿体系和成矿模型,提出大陆碰撞带成矿系统、造山带深部构造演化和岩性油气藏等一系列地学理论,为矿产勘查评价提供重要指导;发展了矿床模型综合地质信息预测技术等找矿理论与方法,在找矿工作中得到实践检验。在地质科技领域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6项、国家技术发明奖1项;制定了98个国家标准和10余项行业标准。
第七、坚持对外开放,加强地质矿产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坚持“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对外开放战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国际矿业互利共赢,以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等国际交流窗口为重要平台,对外合作交流领域不断拓宽,合作研究不断深化。外商来华投资勘查开采活动日趋活跃,越来越多中国矿业企业到境外开展国际矿业合作。
《中国矿产资源报告》由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会同储量司、法规司、调控司、规划司、财务司、勘查司、开发司、环境司、地调局、基金中心和油气中心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发布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府部门管理职能转变,切实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