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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深层次问题开始为电缆企业家注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18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844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近日,为进一步增强宜兴政法机关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和促进全市电缆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宜兴市委政法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宜兴市电缆行业依法管理研讨会。

近日,为进一步增强宜兴政法机关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和促进全市电缆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宜兴市委政法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宜兴市电缆行业依法管理研讨会。

研讨会上,公、检、法部门领导、南大教授及电缆企业代表分别针对宜兴市电缆企业在实际经营中遇到的典型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董平出席并致辞,南京大学法学院吴英姿、杨辉忠、解亘教授和无锡市、宜兴市公、检、法部门领导参加,以及宜兴主要电缆企业负责人蒋锡培、杨飞、蒋国君等共同出席。

宜兴市电缆企业约有近万名的业务人员,在实际销售过程中,违法案件时有发生。通过实际调研汇总,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电缆企业业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承兑汇票或转账支票****后占为己有的行为如何定性;

二、一些业务人员与一家或多家电缆企业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与其他电缆企业只是签订委托销售合同,在销售电缆过程中,采用非

法手段挪用、侵占多家电缆企业的货款如何定性;

三、与电缆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业务人员能否成为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主体;

四、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业务人员,在为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下属子公司销售电缆业务过程中挪用、侵占货款,能否以挪用资金或

侵占定罪处罚;

五、在电缆销售过程中,业务人员以个人资产或提供第三方与债权方电缆企业签订担保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六、在查处业务人员私刻公章犯罪案件中,业务人员只承认私盖公章不承认私刻公章如何定罪。

七、在年初与电缆企业签订年度委托销售合同时,业务人员以个人资产担保或提供第三方签订担保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针对这些有争议的案件,出席研讨会的各位领导分别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见解,通过对案件的细致分析,大致形成合理的处理意见。从而为我市电缆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有效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迈出了新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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