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英特莱摩根再获两件维权案件的胜诉判决,判处侵权生产厂家停止侵权、赔偿英特莱摩根经济损失,侵权房地产公司停止侵权(停止使用侵权产品),保护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保护了公共安全产品的安全性。
2009年,英特莱摩根发现在北京市顺义区第七届花卉博览会场馆的建设过程中由北京德源快捷门窗厂提供了大量的侵权产品,经多次交涉无果,不得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德源快捷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二中院全部支持了英特莱摩根的请求。德源快捷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高院驳回了上诉;德源快捷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高院同样驳回了申诉请求。目前该判决已全部执行到位。
为了进一步震慑侵权者,英特莱摩根2010年有提起了两起维权诉讼,至2011年7月,经中院、高院两审,判决侵权生产厂商博隆盛工贸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90万元;判决侵权生产厂商鸿安恒业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判决顺天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判决北京吉祥大厦有限公司停止使用侵权产品。
据了解,2000年4月28日,刘学锋先生申请了“防火隔热卷帘用耐火纤维复合卷帘及其应用”(专利号00107201.3)的发明专利,从此以“无机特级防火卷帘”为产品名称的防火卷帘进入消防行业,并很快成为建筑防火中的主力军,占据了中国(大陆地区)市场的近95%,近几年,包括俄罗斯、台湾、新加坡、日本、香港等在内的国际和地区也开始修改法规,无机特级防火卷帘走向了世界。
该专利现在为中英合资企业“北京英特莱摩根热陶瓷纺织有限公司”所拥有,英国摩根集团选择英特莱合资,除看中公司的品质之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看中了该项专利的前景。
然而,国内众多的厂家不顾知识产权的严肃性,大量地仿制,不仅严重侵占了英特莱摩根的市场,更重要的是其产品质量远不能达到设计要求,给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