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人民政府正式出台发布《绍兴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扎实推进“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保障绍兴市消防安全工作与社会经济建设同步实施、同步规划、同步发展。《规划》主要根据《浙江省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结合全市消防工作实际,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绍兴市消防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的出台,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利于发挥政府在公共消防安全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推动各地确定消防安全布局,有利于实现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和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的实战能力,为绍兴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消防安全政策性保障。
《规划》全面回顾绍兴市“十一五”规划的执行情况,总结了经验和教训,认真分析了当前全市消防发展现状,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创业创新、走在前列”的战略部署,以人为本,紧紧抓住火灾预防、灭火救援两大任务,重点夯实基础设施,按照“五个主要原则”、“八个总体目标”、“五项主要任务”、“五项保障措施”,统筹协调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消防事业发展,指导思想明确、框架结构合理、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资料翔实,战略目标合理,保障措施得力,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的理念,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在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方面,《规划》紧紧围绕“不欠新帐、快补旧帐”的要求,加快消防站和车辆装备建设步伐,加强消防水源和消火栓建设,建立健全火灾报警、调度、指挥、信息通讯系统,全面提高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水平。“十二五”时期全市将投入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近8亿元,其中新(改)建16个消防站,建设经费预算4.47亿元;购置71辆各类消防车和装备器材,建设经费预算3.52亿元。2011年,除加快建设嵊州中心消防站和镜湖消防站外,新建绍兴县平水副城消防站、新昌大市聚镇(水上)消防站、市本级特勤队和战勤保障中队。2012年,改建市本级一中队、新建滨海新城消防站和上虞城南消防站。2013年,改建市本级二中队,新建消防培训中心和诸暨城南消防站。2014年,新建绍兴县柯南消防站和上虞梁湖镇消防站。2015年,新建绍兴县钱清镇消防站、诸暨市大唐镇消防站、嵊州城北消防站和新昌梅渚镇消防站。
《规划》还明确建立绍兴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的考评和监督制度,分解落实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计划,每年对各地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考评;完善规划实施考核机制,将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情况作为考核政府和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保障规划分步有效实施,探索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检查通报制度,定期进行考评分析,跟踪问效,并接受人大、社会公众的民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