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4时35分,位于阿里河镇地税局对面东侧3间平房及3间车库发生火灾,并且火势正向四周平房蔓延,情况十分危急。
接到报警后,消防官兵到达火场时发现,起火平房上方火光冲天、烟雾弥漫,且肆虐的火焰正借助风势向西侧民房蔓延。消防指挥员经询问知情人了解到,火场北侧起火的3间车库里均放有车辆,目前车库内的火情不明。
根据现场情况,消防指挥员立即命令现场官兵分为两个战斗小组:第一战斗小组出1支水枪在起火平房西侧堵截火势,防止火势蔓延;第二战斗小组利用开花水枪掩护,并在群众的协助下抢救车库内的车辆。与此同时,指挥员立即与消防大队联系,请求增援。4时50分,鄂伦春旗消防第二出动力量2辆消防水罐车和3名消防官兵到达现场。现场指挥员立即命令第二出动力量配合第二战斗小组在火场东、南两侧设置水枪阵地近攻灭火。
5时25分,大火被有效控制,随后,消防官兵利用破拆工具对起火房屋进行破拆,并配合水枪消灭余火。经6个小时的奋力扑救,10时30分,大火被彻底扑灭。由于消防官兵出警迅速、果断处置,避免了火灾连营,并将火灾损失降到了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