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成立内蒙古自治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中心,并公布内蒙古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0471-5227000,实行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据悉,内蒙古自治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中心的成立,在内蒙古消防工作历史上尚属首次。受理举报的范围包括12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分别为: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未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在公众聚集场所的营业、使用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的;
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
以及其他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