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政府下发了《济南市“十二五”节能规划》,其中要求,十二五期间,商品房供热系统必须达到按热计量收费的条件,同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
商品房供热系统必须达到按热计量收费的条件,并按有关规定同步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在新区建设和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适宜地区积极应用地源热泵技术,建立地源热泵供暖系统和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重点推广高效节能安全环保的外墙与屋面复合材料,绿化遮阳、通风散热和变形储热技术,限制玻璃幕墙的使用。到2015年,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98%以上。
对既有建筑,到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其他公益性建筑楼群、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其供、用能系统及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率达到80%以上。加大既有建筑供热分户计量改造。“十二五”期间,供热分户计量和按热收费的建筑面积占全部集中供热面积的50%以上;全市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600万平方米。
“十二五”期间,济南市市区和县城所在地、建制镇规划区所有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节能标准进行建设。对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