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对电缆防火十分重视,20世纪60年代开始,工业发达的美国、日本等国家,已在电缆外壳阻燃化处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除对电缆外壳本身进行阻燃处理外,还先后研究了防火涂料、防火包带等,收到了良好效果。其中防火涂料的使用最为经济、方便,所以很多国家对电缆防火涂料的使用都有法律性的规定,日本规定在电缆隧道里每隔一段距离必须涂刷一定长度的防火涂料,防火隔墙两侧的电缆也必须涂覆一定长度的防火涂料;俄罗斯对要害部位的电缆,不仅要求电缆本身具有耐火性,而且还必须加涂防火涂料,做到“双保险”;其他国家如美、英、法、德等国也都有规定。
我国能源部于1994年制定的GB50217-199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中明确提出将电缆防火涂料的应用作为防火保护措施。1998年10月我国公安部发布了GA181-1998《电缆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规定了电缆防火涂料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贮存及运输等通用技术条件,将我国电缆防火涂料的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纳入一个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