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21时30分,格尔木市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格尔木市昆仑中路58号一店铺发生火灾。
经火情侦察发现一鞋店正在燃烧(该建筑物为框架结构,地上二层、局部三层,总建筑面积2478㎡。一层为商业铺面,共9间,建筑面积1062㎡,使用轻钢龙骨石膏板隔断进行分隔,最北侧为通向二层的楼梯间。二层为网吧,建筑面积1062㎡,分别在北侧和西侧设置有1部直通室外地面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三层建筑面积354㎡,为闲置房间,由二层网吧经营者存放杂物。
建筑物局部三层及二层对应房间的西侧外墙采用蓝色玻璃幕墙装饰,整个二层西侧外墙及玻璃幕墙外侧均安装有彩色喷绘广告牌。)浓烟从三层玻璃幕墙处冒出,从意尔康专卖店后窗可见明火,火势已有向相邻店铺及二层蔓延的趋势,现场浓烟滚滚,各铺面已经锁闭,二楼极地先锋网吧内有近200人上网。根据现场情况,支队指挥部迅速将救援人员分成四组:一是对着二楼极地先锋网吧内上网人员进行疏散;二是对着火店铺的卷帘门进行破拆,开辟灭火通道;三是单干线出两支水枪对相邻店铺进行保护;四是进行现场警戒。
火灾现场,消防官兵从四面八方架设水枪阵地进行进攻,西侧由东城区中队进行火势蔓延堵截和破拆;东侧由西城区中队、特勤中队负责进行火场破拆和主攻,并利用云梯车进行高层破拆灭火,防止火灾进一步扩散蔓延,总体形成包围之势进行内外夹击。官兵的全身被水淋湿已经结冰,但官兵仍然克服冬季严寒的环境,坚持灭火。利用水枪掩护,全面推进,消灭火源。火灾现场烟雾浓度极高,官兵在视线依然模糊的情况下全身心的投入灭火。经过全体官兵1小时的紧张奋战,明火与22时30分已被全部扑灭,经火情侦查未有残余火种和复燃的可能性后,救援官兵撤离现场,于0时40分安全返回。
此次火灾,过火面积大约400平方米,支队共出动消防车12辆,救援官兵85人,出水146吨,疏散人员18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