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1日,塘厦镇振兴围某塑胶厂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塘厦公安分局塘厦派出所迅速出动,奋力扑救,成功扑灭大火,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塑胶厂挽回经济损失。由于处置及时,组织有力,此次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月31日上午9时许,塘厦派出所接报:塘厦振兴围某塑胶厂发生火灾。接报后,塘厦派出所领导立即组织民警和社区兼职消防队员赶赴火灾现场。到达现场后只见车间四周浓烟滚滚,火势正在逐步扩大,所领导果断带领民警和队员迅速救火。一方面民警迅速组织治安队员紧急疏散现场的50多名群众,另一方面消防队员紧握高压水枪射水进行灭火。民警和队员全身衣服湿透,仍然奋力扑救,经过一个小时的努力,大火终于被扑灭,险情被排除。经初步勘查,火灾原因是车间一台机器过热导致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