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国正式发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公安部组织制订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首次针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制订的消防技术标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对建筑业的投入和规模前所未有,全国各地新建、改建项目不断增多。近年来,大量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应用,由于缺少统一的消防标准,导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大量潜在的火灾隐患,南京中环国际广场等工程发生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火灾。分析这些事故,大多是在建设过程中用气、用电、用火管理不严引发火源,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又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再加上施工人员素质不高应对失当等因素叠加到一起,致使火灾蔓延形成大火。《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通过科学分析,结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人、物、环境特点,针对燃烧的三个必要条件-可燃物、助燃物和火源,对临建设施防火技术标准、用火管理和临时消防措施及设施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切实从源头上保障现场消防的有效性。
一段时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针对火灾频发对房屋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材料实行最严格的管制措施,该标准的颁布实施引起相关各方极大关注,甚至有媒体解读为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由“管材料”向“管工程”思路的转变,本刊特约请该标准参编单位相关人士撰文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下文简称规范)紧密结合我国国情,针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特点作出了全面的防火要求。
首先,规范在现场管理层面对现场施工平面布置中的消防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规定了各类临时用房和设施的防火间距和临建及作业现场的疏散通道要求,以保证尽量阻隔初起火势蔓延和及时疏散人员;
二是对消防车道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必要时具备提供消防队作业的能力,提供最强有力的灭火能力;
三是针对临时用房、临时设施和大量使用的周转材料(如脚手架、模板等)等涉及人员安全的场所材料防火性能做出了要求,最大限度地预防初起火灾;
四是明确了管理责任、管理体系建设、消防过程管理以及应急管理的基本要求,从程序上严格管理。
其次,规范在保障能力层面对临时消防设施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消防系统的设计与用电有了明确标准,以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运作和用电安全与应急照明;
二是灭火器的配置与数量有了明确标准,以保证作业人员可以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扑灭火源;
三是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安装有了明确标准,以保证有效控制初起火灾的蔓延。
最后,规范在作业控制层面对施工行为做出了严格规定:
一是严控火源,对用火、用气、用电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对作业的环境条件和作业必须采取的隔离与灭火措施等进行了严格规定;二是严管易燃易爆物品及可燃材料,对其存放条件、可以作业的环境条件和相互间隔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监管保护措施进行了严格规范;三是严肃作业行为,严禁吸烟、违章作业和阻塞损坏消防设施与标识的行为。
规范的推出虽然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保障起到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但要真正落实到各地的建设工程现场中还需要做大量艰苦的工作:
一是规范是在我国首次提出,大量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对规范不熟悉,要落实到工作实际中需要做全面细致的宣贯培训工作。
二是规范从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出发,创造性地对防火管理做出较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要靠广大施工作业人员去贯彻实施,需要对我国的建筑从业人员做出强制性的要求和要求相关单位做好从业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有关要求要落实到建筑业的各类从业资格教育中去。
三是规范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短期内需要较大消防投入,需要建设工程相关各方站在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坚决落实,积极投入。
在规范的执行过程中要充分认识我国国土面积广大,地区间经济和消防力量不平衡,特别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具有临时员工多且素质较低、易燃可燃材料多、动火以及露天和立体交叉作业多、建设相关方多且管理标准不一等特点,要抓住关键,针对“用火、用电、用气和扑灭初起火灾”等环节,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立足自救”的原则,制订并采取“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有效”的防火措施。同时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现场发生火灾时,应以“扑灭初起火灾和保护人身安全”为主要任务;当人身和财产安全均受到威胁时,应以保护人身安全为首要任务。
规范的执行要重视消防器材的配备和动火作业的管理,保证消防器材、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的有效性,严格控制动火作业,严格按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坚决杜绝吸烟等非工作必须的火源,从源头上防止火灾的发生。
规范的执行还要认真落实“防火管理”一章的各项规定,切实落实总承包单位责任,对施工现场防火实施统一管理,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现场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等进行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避免各自为政、管理缺失、责任不明等情形发生,确保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落到实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基础。
规范的执行还要依靠定时和不定时的严格检查、严肃整改来保障,在不同施工阶段或时段,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应有所侧重,检查内容可依据当时当地的气候条件、社会环境和生产任务适当调整。如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的制订、防火技术方案、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消防设施的设置与配备情况进行检查;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本条规定每月组织一次检查。此外,施工单位应在每年“五一”、“十一”、“春节”、“冬季”等节日或季节或风干物燥的特殊时段到来之际,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应的专项检查或季节性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坚决、快速、有效地消除,确保预防措施落实到实处。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是我国第一部以施工现场消防为主题的技术规范,充分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填补了我国施工现场消防技术规范的空白,重点从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的发生和及时扑灭初起火灾以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提供了较为系统的技术规定和管理要求。随着规范的贯彻落实,必将对防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