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近日下发通知,为做好消防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至明年2月底,面向全国公开征集2011年度消防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原则
认真贯彻《消防法》和《消防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立足于服务消防现实工作需要,健全完善消防标准体系,着力解决重特大火灾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结合国内外消防标准发展情况,研究提出新的消防标准制修订项目。
二、申报重点
(一)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消防监督管理、消防中介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救援、消防部队装备管理、新型消防产品及合格评定等方面的标准项目。
(二)已列入《消防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重点发展领域的标准项目。
(三)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的标准项目。
(四)预研充分成熟,标准草案内容完整、结构科学合理,能够在计划下达后一年内完成标准起草任务的项目。
(五)现有标准技术内容滞后、与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不一致或者不协调,以及标龄5年以上、需要修订的标准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请按照规定格式,填写项目建议书并加盖公章,附标准草案(均为一式二份)。
(二)各单位申报的消防标准制修订项目,请于2011年2月底前分送归口的消防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审查后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