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保温隔热用泡沫混凝土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屋面保温隔热用泡沫混凝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原材料、要求、试验方法、制造和运输、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屋面保温隔热用泡沫混凝土(以下简称泡沫混凝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1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
GB/T 10294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法
GB/T 14684 建筑用砂
GB/T 17431.1 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 第1部分:轻集料
GB/T 1804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 20472 硫铝酸盐水泥
GB/T 50081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 50164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JC/T 209 膨胀珍珠岩
JC 474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JC/T 621 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生石灰
JC/T 1042 膨胀玻化微珠
JGJ 63 混凝土用水标准
JG 237 混凝土试模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屋面保温隔热用泡沫混凝土
用物理方法将泡沫剂水溶液制备成泡沫,再将泡沫加入到由水泥基胶凝材料、集料、掺合料、外加剂和水等制成的料浆中,采用机械拌合制成,用于建筑物屋面保温隔热的轻质多孔混凝土。代号为FC。
4 分类和标记
4.1 分类
4.1.1 按干表观密度分为B03,B04,B05,B06,B07,B08,B09七个等级。
4.1.2 按立方体抗压强度分为A0.5,A1.0,A1.5,A2.0,A2.5,A3.0,A3.5七个等级。
4.2 标记
产品按下列顺序进行标记:产品代号、密度等级、强度等级、标准编号。
示例:密度等级为B06、强度等级为A1.5的泡沫混凝土标记为:
FC B06 A1.5 JC/T ××××-2010
5 原材料
5.1 水泥
应符合GB 175和GB 20472的规定。
5.2 集料
5.2.1 轻集料应符合GB/T 17431.1的规定。
5.2.2 膨胀珍珠岩应符合JC/T 209的规定。
5.2.3 膨胀玻化微珠应符合JC/T 1042的规定。
5.2.4 砂应符合GB/T 14684的规定。
5.2.5 膨胀聚苯乙烯泡沫颗粒:堆积密度8.0kg/m3~21.0kg/m3,粒度(5mm筛孔筛余)不超过5%。
5.3 掺合料
5.3.1 粉煤灰应符合GB/T 1596的规定。
5.3.2 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 18046的规定。
5.3.3 生石灰应符合JC/T 621的规定。
5.3.4 采用其他活性矿物粉料作掺合料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5.3.5 掺加工业废渣时,废渣的放射性水平应符合GB 6566的规定。
5.4 外加剂
应符合GB 8076和JC 474的规定。
5.5 泡沫剂
泡沫剂应无毒、无腐蚀、无污染。利用泡沫剂制备的泡沫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并且气孔孔径大小均匀。
5.6 水
应符合JGJ 63的规定。
6 要求
6.1 强度等级
6.2 干燥收缩值
干燥收缩值应不大于0.1%。
6.3 体积吸水率
体积吸水率应不大于23%。
6.4 碳化系数
碳化系数应不小于0.80。
6.5 燃烧性能
A级不燃。
7 试验方法
7.1 试件的制作与养护
7.1.1 试验室试件制作和养护按GB/T 500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进行。
7.1.2 现场试件制作采用符合JG 237《混凝土试模》规定的试模、并在现场制作泡沫混凝土试件。试件养护按GB/T 500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进行。
7.1.3 边长为100mm的立方体试件为抗压强度、干表观密度和抗冻性的标准试件;导热系数标准试件尺寸为300mm×300mm×30mm。试验龄期为28d。
7.2 抗压强度
7.2.1 仪器设备
7.2.1.1 材料试验机:精度(示值相对误差)不应超过±1%,其量程的选择应能使试件的预期最大破坏荷载落在满量程的20%~80%范围内。试验机的上、下压板应有一端为球绞支座,并可以随意转动。
7.2.1.2 钢板直尺:规格为300mm,分度值为0.5mm。
7.2.2 试件数量 100mm×100mm×100mm立方体试件1组3块。
7.2.3 试验步骤
7.2.3.1 取一组3块试件,试验前试件应至少在温度(23±5)℃、空气相对湿度为(60±10)%的环境条件下放置24h。
7.2.3.2 逐块量取试件长度、宽度和高度,精确至1mm,并计算每个试件的受压面积(A)。
7.2.3.3 将试件放在材料试验机的下压板的中心位置。开动试验机,当上压板与试件接近时,调整球座,使接触均衡。
7.2.3.4 以(2.0±0.5)kN/s的速度连续而均匀地加荷,直至试件破坏,记录破坏荷载(P)。
7.2.4 结果计算
7.3 干表观密度
7.3.1 仪器设备
7.3.1.1 电热鼓风干燥箱:最高温度200℃。
7.3.1.2 钢板直尺:规格为300mm,分度值为0.5mm。
7.3.2 试件数量 100mm×100mm×100mm立方体试件1组3块。
7.3.3 试验步骤
7.3.3.1 取一组3块试件,逐块量取长度、宽度和高度,精确至1mm,计算每个试件的体积V。
7.3.3.2 将试件放在电热鼓风干燥箱内,在(60±5)℃下保温24h,然后在(80±5)℃下保温24h,再在(105±5)℃下烘至恒质(M1)。
7.3.4 结果计算
7.4 抗冻性
7.4.1 仪器设备
7.4.1.1 低温箱或冷冻室:最低工作温度-30℃以下。
7.4.1.2 恒温水槽:水温(20±5)℃。
7.4.1.3 电子天平:量程为2000 g,感量1 g。
7.4.1.4 电热鼓风干燥箱:最高温度200℃。
7.4.2 试件数量 100mm×100mm×100mm立方体试件两组6块。
7.4.3 试验步骤
7.4.3.1 将一组3块冻融试件浸入水温为(20±5)℃恒温水槽中,然后加水至试件高度的1/3,保持24h;再加水至试件高度的2/3,经24h后,加水高出试件 30mm以上,保持48h。试件间距不得小于20mm。另一组3块试件作对比试验,在水中浸泡至冻融循环结束。
7.4.3.2 将3块冻融试件放入预先降温至-15℃以下的低温箱或冷冻室中,其间距不小于20mm,当温度降至-18℃时记录时间。在(-20±2)℃下冻6h取出,放入水温为(20±5)℃的恒温水槽中,融化5h作为一次冻融循环,如此冻融循环25次为止。
7.4.3.3 每隔5次循环检查并记录试件在冻融过程中的破坏情况。
7.4.3.4 冻融过程中,发现试件呈明显的破坏,应取出试件,停止冻融试验,并记录冻融次数。
7.4.3.5 在完成规定的25次冻融循环后,将试件从水中取出。将冻融后试件和对比试件按7.2的规定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7.4.4 结果计算与评定
7.5 导热系数 按GB 10294的规定进行。
8 制造和运输
泡沫混凝土的制造和运输参照GB 50164 的有关规定进行。
9 检验规则
9.1 试验室验证检验
泡沫混凝土的配合比使用前,应先进行试验室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抗压强度、干表观密度和导热系数。有抗冻性要求的应同时进行抗冻性检验。检验指标符合设计要求方能推荐给施工现场或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9.2 施工现场检验
9.2.1 取样与组批
取样应在泡沫混凝土的施工现场进行。采用泵送工艺时,应直接在泵管出口取样。每灌注500m2屋面或每灌注25m3泡沫混凝土为一批次,制作试件进行干表观密度和抗压强度性能检测;每浇注200m3泡沫混凝土为一批次,制作试件进行导热系数检测。
9.2.2 现场检验项目与判定
9.2.2.1 以现场制作的检验泡沫混凝土28d立方体抗压强度试件测定结果按表1判定其强度等级。若符合相应等级指标要求时,则可判定为该等级。若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该批泡沫混凝土不符合相应等级。
9.2.2.2 以现场制作的检验泡沫混凝土28d干表观密度试件测定结果按表2判定其密度等级。若符合相应等级指标要求时,则可判定为该等级。若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该批泡沫混凝土不符合相应等级。
9.2.2.3 现场制作检验泡沫混凝土的导热系数试件,其28d导热系数测定结果符合表3规定为合格,否则判该批泡沫混凝土不合格。
9.3 当泡沫混凝土所用原材料中任何一种的品种、规格、供应商有改变时,需重新在试验室进行配合比验证试验,并应按本标准6要求重新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