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今天下发《关于规范全省消防安全检测工作的通知》,对消防安全检测工作进行改革和规范。切实加强对全省消防安全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检测技术服务质量
近年来,在全省消防安全检测行业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消防安全检测监督管理严重缺失、检测机构垄断经营、检测队伍素质不高,甚至违法出具虚假、失实文件等突出问题。对此,通知提出了16条执业纪律,要求相关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实施检测活动,不得以欺骗、贿赂、伪造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资质、资格;全省消防安全检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不得擅自减少检测内容;不得出具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不得超过或降低标准收取检测服务费用;不得降低检测判定标准或者串通施工、安装、维保单位出具虚假、失实检测报告。一旦违反,将由省公安消防总队责令整顿,情节严重的,取消资质、资格。凡被取消资质、资格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