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燃防火材料-网上贸易平台 | | WAP浏览
服务热线:4006555305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欧盟通过纺织品标签新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16   来源:厦门经贸信息网   浏览次数:1200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2011年7月19日,欧盟部长理事会通过法规,以修订欧盟的纤维说明及纺织品标签制度。

2011年7月19日,欧盟部长理事会通过法规,以修订欧盟的纤维说明及纺织品标签制度。

该法规将修订关于纺织品纤维名称、标签、标记使用,以及判断纺织纤维成份的现行规定,目的是改善欧洲内部市场的运作,以及向购买服装或纺织品的消费者提供准确的资料。

法规将适用于以下纺织产品:

纺织纤维的重量百分比至少达80%的产品;

纺织部分至少占整体重量80%的家具、雨伞及遮阳伞;

多层地毯上层、床垫覆盖物、露营用品覆盖物的纺织部分,而该等纺织部分以重量计至少占上层或覆盖物80%;

包含在其他产品中,成为产品不可分割部分的纺织品,而其成份已被标明。

法规旨在简化并改善现有监管架构,以便利新颖纤维的开发和采用,鼓励纺织及服装业进行创新。另一个目的是增加程序透明度,以便把新纤维加入协调纤维名称列表中。

此外,确保欧盟各地消费者获得正确资料,也是新法规的重要元素。法规将强制要求供应商在标签注明源自动物​​的非纺织部分,例如毛皮和皮革部分。

新法规将明确规定,当生产商和进口商把纺织品投放欧盟市场时,有责任确保产品附有标签或标记,以及标签上的资料准确无误。产品所用的各种纤维名称,须按重量百分比由大至小列于标签或标记上。占纺织品总重量不足5%的单一纤维,或合计起来占纺织品总重量不足15%的多种纤维,可以列为“其他纤维”。

新法规将取代3项现有指令,即73/44/EEC、96/73/EC及2008/121/EC。新法规将于欧盟官方公报刊登,20天后生效。

 

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防火资源网>赞同其观点,<防火资源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 周排行
  • 月排行
  • 总排行
最新资讯
 
 
 
 
网站首页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协议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旧版本 | 闽ICP备09009213号
©2019-2021 FIRET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闽ICP备09009213号-1在线客服 点击QQ交谈/留言 点击QQ交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