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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等国禁止使用易燃保温材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13   来源:慧聪消防   浏览次数:1444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高层建筑防火在各国都备受重视。美国、日本、德国等都对建筑用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作出了规定。

高层建筑防火在各国都备受重视。由于涉及严重的防火问题,美国20多个州禁止使用聚苯乙烯泡沫(EPS);在英国,高度18米以上建筑不允许使用EPS板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德国则规定22米以上的建筑不允许使用该系统。很多保险公司禁止给EPS保温的建筑进行保险。

日本政府出台法规,将耐热性能好燃烧后发烟量低的酚醛泡沫作为公共建筑的标准耐燃物。耐燃烧性能低于酚醛泡沫的,不允许在公共建筑上使用。在我国仅有“水立方”、北京地铁等大型公共建筑施工中使用酚醛泡沫。

目前,岩棉和玻璃棉作为保温材料,在国际市场被广泛采用。岩棉耐高温,最高使用温度能达到650℃,玻璃棉也可以达到300℃。德国法律中明确规定,超过22米以上的建筑严禁使用有机可燃保温材料(如聚苯乙烯等),大部分使用岩棉做外墙及屋面保温。瑞典及芬兰等西欧国家80%以上的岩棉制品用于建筑节能。

专家表示,国外最初也是用易燃的高效保温材料,经过几十年的使用发现了弱点之后,开发既保温又防火的节能材料。我国已经开发出既保温又防火的材料,但因售价是普通材料的数倍,大面积推广仍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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