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清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作出判决,3名电焊工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两年与一年九个月。
他们没取得施工资质,就敢承包工程,结果在作业时引发特大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4918095元,
2010年7月,福清市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对阳光大酒店进行重新装修,需拆除阳光大酒店东侧外墙两条热水管道。
当年9月,福清籍电焊工章某在没有取得施工资质的情况下,承包了该酒店东侧外墙热水管道的拆除工程,并雇佣曹某组织人员进行施工。曹某叫来肖某并一起召集了“老包”及一名男性小工(均另案处理)共同进行施工。
9月19日9时许,曹某指派肖某与“老包”用电焊切割拆除热水管道,但未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当日10时许,肖某及“老包”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因电焊产生的高温熔融物掉落到阳光服装城与该酒店东侧一综合楼共同的消防通道上搭建的遮雨棚上,引发火灾。
据查实,火灾过火面积2500平方米,烧毁阳光大酒店一、二、三层商场的手机、服装等商品物资以及东侧楼房居民住宅的日常生活用品。经福清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其中部分烧毁财物的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4918095元。
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曹某与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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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泡沫火灾危险性及防火对策
一、火灾危险性
“聚氨酯”全称为聚氨基甲酸酯,用这种材料做成的泡沫具有优越的绝缘、保温和隔音性能。聚氨酯泡沫,俗名海绵(以下简称聚氨酯泡沫),是生产、生活中广泛利用的畅销制品。对于软质聚氨酯泡沫,根据火险参数差热分析的测定结果,其初始分解温度为260℃以上,激烈分解温度为280℃,自燃温度在330℃以上,极易造成自燃和分解性燃烧。燃烧后,会分解产生氰化氢、一氧化碳等剧毒性气体,使人吸入后几秒钟就中毒身亡,且燃烧产生大量烟气,降低空间能见度,使人失去逃生能力。
聚氨酯泡沫成品是多孔性的固体,导热性极差,容易造成热量积聚。硬质泡沫的闪点为310℃,自燃温度为416℃,每燃烧1千摩尔可放出3073.53KJ的热量。未经阻燃处理的成品,氧指数为20左右;经阻燃处理的在23~27之间,个别也可达30左右。在200℃时发生热降解,放出CO和醇类等低分子物。
二、火灾特性
聚氨酯泡沫火灾与其他可燃固体火灾相比,存在有不同的独特个性。主要表现在:
1、易产生阴燃
实验证明,某些标准规格的聚氨酯泡沫,即使在单独存放的情况下,也可发生阴燃。软质聚氨酯泡沫在静止空气中,产生阴燃的最高温度不超过400℃,而且阴燃的时间能持续数个小时。硬质聚氨酯泡沫的阴燃只发生在表面上,阴燃的最高温度约500℃左右。
2、烟雾大,毒性强
聚氨酯泡沫燃烧时放出大量的黑色浓烟。这是由于其烟雾中既含有分解产物又含有燃烧产物。而且,聚(文章来源环球聚氨酯网)氨酯泡沫在高温下可同时产生脱氢和凝聚效应。脱氢形成的炭微粒和含氢数量少的化合物微粒与燃烧产物互相混杂;高温热解生成的醇、醛等低聚物或小分子物凝聚的液滴也混在烟雾中,因此,烟雾大、成份复杂。
聚氨酯泡沫的燃烧产物很多,主要有CO、CO2、H2O、NO、NO2、NH3和HCN等。其中HCN毒性很大。实验测得,燃烧1g聚氨酯泡沫,可产生0.008gHCN、0.21gCO等,烟雾和毒性给安全疏散和灭火战斗带来了极大的危险和困难,增加了火灾危害。
3、燃烧速度极快,火焰温度高
在实验中采用150×50×15mm规格的聚氨酯泡沫试样测定,燃烧速度为1.5~2.0mm/s;燃烧中辐射热极强,经测试火焰温度高达2000℃左右,热值为28~23MJ/kg,根据消防部队战斗经验表明,500公斤聚氨酯泡沫堆积引燃后,战斗还未展开、水枪还没出水就全部燃尽了,可见其燃烧的猛烈程度。
分析认为,聚氨酯泡沫燃烧速度快、温度高,主要是因为聚氨酯泡沫在温度作用下,具有急剧分解的特性。分解出的多种小分子可燃气体,当其温度达到燃点,浓度达到燃烧极限时,就会发生爆燃性的全面猛烈燃烧,使燃烧进入“轰燃”状态。
三、防火对策
1、应把好质量关,严格实施操作控制。
应在使用前按照要求标准分析化验,特别是聚醚多元醇的含水量及可燃性低分子成分指标要从严控制。操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投料配比、顺序、混合时间及聚合温度等工艺条件操作。尤其要把握住甲苯二异腈酸酯和水的配比,以及活性的添加量,适时调整搅拌型式或转速,保证混添均匀。
2、进行阻燃处理,降低火灾危险性。
采用惰性气体发炮(反应中通入氮气等惰性气体),既可使反应过程处于安全保护之下,又能达到及时灭火和增加泡沫体的难燃性能。添加也是提高聚氨酯泡沫阻燃性的好方法,主要有反应型和添加型两种:反应型是用含P、N、X(卤素)等多元醇与异腈酸酯反应,直接制得阻燃型聚氨酯泡沫;添加型是将(含卤磷酸酯,含卤亚磷酸脂,含卤化合物,含卤氨磷化合物等)直接加入到反应体系之中,使均匀分散于泡沫体之内。除此外,还可向泡沫体添加无机盐类的阴燃抑制剂,以预防堆存中的阴燃。
3、合理使用,降低火灾危害性。
对于采用实施保温和装修的设备或建筑,其外表应附以保护层,增加耐火阻燃能力。笔者认为,具有阴燃自燃特性的聚氨酯泡沫,不宜用于火灾危险生产设备的保温和飞机、船舶、车辆及建筑物的内装修。
4、改革工艺,开发难燃型泡沫塑料。
应克服现行生产工艺和设备存在的不完善之处,加强最佳配比、最佳聚合条件、最佳混合方式的研究,改革工艺和设备,使之控制可靠、操作安全简便。
四、结束语
聚氨酯泡沫火灾是多发性火灾,危害大、损失大而且难于扑救。火灾的成因除源于、成品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独特个性之外,认识不足,监督管理不力也是重要因素。因此,应将加强其火灾危险性研究,提高认识、改革工艺、开发阻燃难燃性新型泡沫塑料,并且尽快制定专项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和办法,使监督有章遵循,管理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