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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颁布关于照明电器要求的政府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01   来源:中国建材网   浏览次数:1711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俄罗斯联邦政府颁布的政府令批准了对照明设备和在交流电路中使用的照明用电灯的要求。

俄罗斯联邦政府于2011年7月20日颁布政府令,根据文件规定:(1)水银灯的能效必须至少达到30流明/瓦特;

(2)高压钠灯的能效必须至少达到50流明/瓦特;

(3)LED灯的能效在2012年6月30日前必须至少达到50流明/瓦特,从2012年7月1日起必须至少达到60流明/瓦特;

(4)对普通钨丝白炽灯的发光时间要求是不低于1000小时;

(5)卤素灯-不低于2000小时;

(6)非定向光LED灯的寿命最长,为2.5万小时。

新规则批准了对照明设备和在交流电路中使用的照明用电灯的要求,不涉及定向光照灯,以及光通量小于150流明的灯,还对不同功率荧光灯的汞和铅含量做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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