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英、法等欧洲国家均是工业高度发展的国家,其电缆标准的要求一般均高于IEC标准,但现在这些标准正相互融合,形成一个绝对权威的标准体系,即欧洲标准。
主管欧洲电缆标准的是欧洲电工协会:CENELEC,其成员包括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西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马尔他、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的国家级电工协会。
CENELEC的成员有义务贯彻CEN / CENELEC国际协定,该协定规定:本欧洲标准应按国家级的标准执行,不得作任何更改。一旦颁布某项欧洲标准,所有成员必须在该欧洲颁布之后6个月内,按国家标准的等级予以公告,在该欧洲颁布之后的一年之内,按国家级标准执行该欧洲标准。并在随后的5年之内废除与该欧洲标准相抵触的原来的国家标准。
另外,欧洲电工协会还颁布与欧洲标准有同等效力的协调文件,即HD文件。HD文件也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取代成员国的国家标准。
事实上,欧洲各国往往在很短的时期内就用欧洲标准取代了本国的相应标准,例如有关电缆成束燃烧试验的欧洲标准,即EN50266,其颁布日期为2001年,但英、德等国在2003年内已废除了同类的国家标准BS4066、DIN VDE0472-804。
欧洲标准的编号不加改变地直接列入各国的国家标准,如EN50306在英、德、法等国的国家标准编号分别为BS EN50306、DIN EN5050306及NF EN50306。HD文件则另行编号。
欧洲标准还整合了IEC、ISO中的某些标准,如IEC60811,其欧洲标准的编号为EN 60811,在各国标准中的编号为BS EN60811、NF EN 60811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