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安监总局同时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细则》、《氨气安全规程》、《纯碱生产企业安全规范》、《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方法应用指南》及《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五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细则》就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与被评价方进行交换意见的要求等方面予以了调整和补充。《氨气安全规程》则以氨气安全为核心而制定,涉及生产、充装、使用、储存、运输等各环节。
《纯碱生产企业安全规范》主要包括纯碱生产的管理与要求、作业安全、生产工艺安全及主要工序安全控制要点、警示标志、承包商与供应商、安全检查与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事故管理以及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15个方面的内容。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方法(HAZOP)应用指南》则针就HAZOP分析原则和分析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就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各种特殊作业以及《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13个方面内容给予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