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委8月9日发布第158号公告,二项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获得批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性能评价》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评价》
这是国家首次发布消防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上述指导性技术文件将于2010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评价》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评价指标、评价指标体系以及三种不同的评价方法进行了定义。文件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评价做了总体要求,同时对系统评价原则做了一般规定,并根据不同评价模式给出了具体评价流程图。标准中的产品评价主要服务于生产厂商、设计单位和系统应用单位,评价的结论优劣有利于产品推广和工程设备选型。设计评价是指在工程建设之前,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方案进行的优化和审核评价,主要服务于消防监督部门、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招标单位。运行评价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完好有效性角度出发,将系统运行评价指标体系划分为七个一级评价指标,主要针对消防监督部门、系统管理单位和评价机构在建筑消防设施安全检查中的关注要点给出评价方法。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促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的产品评价、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工作的规范化。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性能评价》对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性能评价做了总体要求,同时对系统评价过程、评价指标体系做了规定;并根据不同评价模式给出了具体评价流程图,依据流程可清晰掌握每个评价模式的具体评价步骤。评价方法中的总则规定了评价方法和评价主体应该具备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和评分等与评价活动有关一些具体内容,并列举了具体单项指标的评价方法。该标准的发布为一些特殊火灾探测应用工程的设计选型、保障运行提供了科学的评价依据,并对性能化防火设计规范在我国的开展提供相关支持。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技术委员会将根据各地实际需要,组织、指导二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宣贯和实施,并在实际使用成熟的基础上,适时转化为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