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口市消防局透露,到7月4日为止,进入2011年以来海口市共发生火灾131起,受伤0人,直接财产损失36.6288万元,没有发生一起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了40.45%,受伤人数下降了100%,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92.74%,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据悉,今年上半年,海口市公安消防局围绕“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狠抓社会消防安全工作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含地下建筑)和在建工程等地开展专项整治,并指导辖区派出所对老城区的“六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开展“拉网式”排查。
截止7月4日,海口消防接警出动226起,其中扑救火灾131起,抢险救援78起;共出动人员3229人次,出动车辆530辆次,共抢救群众90人次,抢救财产价值150.8万元,圆满完成“两节”、“两会”和博鳌亚洲论坛年会、“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以及建党90周年系列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海口消防共检查单位508家/次,发现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66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2份,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50处,罚款单位22家,罚款金额62.6万元,有效打击了未经审核擅自施工、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以及擅自降低施工质量、停用消防设施,关闭安全出口、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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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新修订的《海南省消防条例》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级人民政府、部门、社会单位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保障消防工作经费、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等方面要落实职责。《条例》规定了发改、财政、规划、住建、旅游、教育、国土等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行业监管责任。《条例》对社会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针对消防控制室作为社会单位场所的重点部位,规定了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等工作职责。针对公共建筑逐步增多,同一建筑物多个产权、多家单位管理使用等情况,《条例》把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物业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首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履行查验消防设施、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防火检查、应急疏散演练、保障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等六个方面的消防安全职责。
与此同时,《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要求。海南老城区、城乡结合部的消防基础设施仍较为薄弱。《条例》明确了公共消防设施应当与其他市政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建设。新建、扩建、改建城区、开发区及重大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并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当统筹安排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及其维护保养。
修订《海南省消防条例》带动该岛的国际旅游发展
在修订《海南省消防条例》的背景下,海南省消防总队政委朱新华感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给消防工作带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原有的《海南省消防条例》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消防工作的需要。”
据相关人士介绍,《海南省消防条例》于1998年制定,从颁布实施以来,有力地推进了海南消防法制建设、社会化消防管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以及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提升了抢险救援能力、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的工作,对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建省办经济特区二十多年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特别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给消防工作带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原有的《条例》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消防工作的需要,主要体现在:
一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新的消防工作原则,需要地方立法进一步贯彻落实。
二是按照新《消防法》的规定,承担应急救援任务已成为公安消防部队的法定职责,而原有的《条例》缺少消防应急救援的内容。
三是随着海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际旅游岛的知名度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和新的期待。四是近几年发生的几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如去年底相继发生的吉林“11.5”商业大厦火灾、上海“11.15”高层住宅火灾等,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不仅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也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地的防火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五是海南属岛屿省份,也是海洋大省,但海上消防力量仍然空白。原有的《条例》没有明确这方面的内容。
“为此,我们认真总结近年来消防工作的经验教训,充分结合海南实际,并吸纳了兄弟省市的一些好的做法,对98版的《条例》作了全面的修订完善。”朱新华说,在《条例》修订过程中,省人大、省政府和省公安厅高度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省长罗保铭组织召开省政府常务会专题审议《条例》草案,并指出“消防安全和发展同等重要”。省长助理、公安厅长贾东军亲自协调职能部门支持消防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法制办的各位领导在起草过程中就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指导,带队开展调研,组织专家论证,加快了立法进程。为修订《海南省消防条例》做出了很大努力。
朱新华认为,随着消防条例的贯彻实施,对于全面加强海南消防工作、提升全民消防意识、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促进社会平安和谐,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产生积极的影响,并将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