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燃防火材料-网上贸易平台 | | WAP浏览
服务热线:4006555305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热点新闻 » 正文

广东“新规”已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7-05   来源:慧聪消防网   浏览次数:1177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广东省公安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定》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由省公安厅颁布实施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新规”已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省公安厅副厅长郑东表示,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是适应消防安全形势和任务的迫切需要。当前,我省火灾形势仍然严峻,总体上仍处于火灾易发、多发期,消防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消防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内容,需要公安机关各警种的共同参与,实行多警联勤、齐抓共管。

根据“新规”要求,公安派出所应当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同时还应对包括歌舞娱乐、电子游戏等娱乐场所和洗浴、按摩等服务场所等五大类场所,每年实施不少于一次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此外,公安派出所还应对其他团体、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抽查。消防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由各地每年结合当地实际,按抽查范围内单位总数的20%—30%确定。
 

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防火资源网>赞同其观点,<防火资源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 周排行
  • 月排行
  • 总排行
最新资讯
 
 
 
 
网站首页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协议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旧版本 | 闽ICP备09009213号
©2019-2021 FIRET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闽ICP备09009213号-1在线客服 点击QQ交谈/留言 点击QQ交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