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德州市经济开发区的德州市公安局机关办公楼在6月8日11时30分左右发生大火。一个小时后,明火全部扑灭,未有人员伤亡。据了解,火灾由4楼东侧空调室外机引起,并迅速燃烧至顶层,室内无火情,外墙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
这起火灾发生在高层办公楼,由此,高层建筑的防火问题成为了市民关注的焦点。据相关数据显示,德州市共有高层建筑182幢,其中民用建筑109幢,公共建筑73幢。目前在住宅开发项目中,高层占据了绝对主力。为此,笔者进行了调查,并采访了消防专家,为“高楼防火”敲响警钟。
高层建筑“防”比“消”更重要
“‘消防’包括了两个方面,即发生火灾时的即时抢救和平时的预防。
而对高层住宅来说,‘防’比‘消’更重要!”赵参谋称,外地一些高层建筑的火灾案例,反映出平时的预防措施不足,出现紧急情况时大家根本不知道怎么办。
因此,高层建筑防火要把握三道关。“首先,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预防火灾发生;其次,高层建筑内部要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第三是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特别是消防设备安全保卫人员能够熟练使用建筑内部消防设施。”
第一道防线是火灾预防的防线,就是在全社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例如,每年的“119”消防宣传日,消防部门都会举办大型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展板、悬挂横幅、开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练等活动,向广大市民普及和宣传消防知识。平时,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就是进工厂、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
第二道防线就是控制火灾发生,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据了解,国内在建筑建设阶段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作为法规,对建筑材料、防火分隔、人员疏散、防排烟、消防给水、固定自动灭火设施、自动报警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在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等环节也都有规定。高层建筑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等有关规范、标准及规定进行高层建筑构造、装修材料选材和配套消防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第三道防线就是保证建筑内部所设置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转。在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检查过程中,督促有关单位安全负责人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建设和日常维修管理,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持久有效地发挥其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的作用。特别是对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人员及消防安全保卫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工作,确保他们在火灾发生后能够熟练地使用建筑内部消防设施,把消防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高层建筑着火外力扑救能力有限
“德州市共有高层建筑182幢,其中民用建筑109幢,公共建筑73幢,比如市经济开发区的一家大型酒店,高度将近100米。”据赵参谋介绍,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2层及2层以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工业建筑,均为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属于超高层建筑。
据悉,目前,高层建筑的消防属于世界性难题,因为高层建筑的火灾具有破坏力极大、扑救难度极大、火灾蔓延途径多等特点。“随着高层、超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多,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其外力扑救的能力很有限。”据了解,目前,国内现有最好的消防举高车只能达到101米,国内一般城市配备的高端消防车举高不到60米。德州市区范围内,最高的消防车举高臂展是32米,加上水枪射程20多米,理论上总射程是50多米,如果近百米的高楼出现火灾,消防员则无法利用举高车辆进行灭火,利用水枪或者水炮外攻射流的效果也会受影响。此外,高层建筑火灾发生后,存在火势蔓延快、人员疏散难、消防车举高不够、消防供水压力不足等问题。
目前,德州市区范围内共有三个消防站,德城区消防中队、市经济开发区消防中队和消防特勤中队,高层建筑一旦有火灾发生,涉及消防、安监、电力、燃气、气象、交通等多个部门,只要多部门联动,就能尽快控制火灾。
规范施工高层建筑很安全
“相对于低层建筑,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要求更加具体、严格,包括建筑石材、外立面涂料等都有相应的防火等级。”据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参谋赵建民介绍,目前,一些高层建筑起火的案例表明,以聚氨酯泡沫为代表的外保温材料,因耐火性差,成为高层火灾的祸因。
据赵参谋介绍,2009年年底颁布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中,对高层建筑材料作出了明确规定,即高度大于等于100米的建筑,使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不燃保温材料;100米以下的建筑使用不低于B2级的可燃保温材料,附加设置一定的防火隔离带即可。从2011年4月15日起,所有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升级为A级不燃材料,对已审批但未开工建设的工程,要求更改设计,重新报审。“只要高层建筑质量达标,安全性能是较高的。”据赵参谋介绍,只要规范施工,通过严格审核的高层建筑消防配套设施都已完备,着火的几率并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