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公用经费标准》,是依据部队新编制方案,结合部队实际,对经费计领标准进行了归并,重点调整了训练费、公杂费、水电费、政治工作费、营房维修费、卫生事业费、通信租线通话费等标准。
新《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海南消防部队坚持依法理财,强化预算约束,严格开支范围,对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从严控制行政消耗性支出,防止浪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新《标准》取消了“机要业务费”1个科目;主要增加了物资管理费、执勤补助费2个科目,并增加了“培训基地”、“战勤保障大队”领报公用经费标准。计领单位标准类别由原来的5个归并为3个。新《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和各地差旅费、网络租用等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