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装置火灾事故处置训练设施、网柵隔断式烟热训练室、消防员高空心理训练装置是灭火救援训练设施的主要组成部分。《化工装置火灾事故处置训练设施技术要求》等三项行业标准,规定了三种训练设施的术语和定义、基本构成、技术要求、功能要求、监测与控制、安全与环保和设施验收等方面的内容,适用于训练设施设计的、施工和验收。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统一的技术要求,各地消防训练装置建设无据可依,训练设施的类型和功能差别较大,同时在重复研制上也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上述三项标准由公安部2008年批准立项,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灭火救援分技术委员会归口,负责起草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标准立项以来,学院训练部、消防指挥系及课题组的同志充分调研、认真论证、精心编写、虚心请教,多次征求各地专家意见,先后完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的编写,高质量完成了编制任务,填补了国内该项标准的空白。
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6月13日批准发布三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标准的编号和名称如下:
GA941-2011《化工装置火灾事故处置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GA942-2011《网柵隔断式烟热训练室技术要求》
GA943-2011《消防员高空心理训练装置技术要求》
以上标准均为强制性标准,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