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东河消防大队对辖区各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内蒙古九合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东粮广场住宅楼施工项目1号、4号、5号、8号、10号住宅楼外墙保温材料使用B1级聚苯板,未使用A级外墙保温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监督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将不合格保温材料全部拆除,并依法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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