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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09   来源:慧聪消防网   浏览次数:2261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今年,安徽将对全省建设工程选用的十类消防产品进行抽查,旨在常态化打击不合格消防产品,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据悉,监督抽查的范围是各地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所选用的消防产品,主要包括防火门、防火窗、防火阀、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消火栓按钮、干粉灭火装置、蓄光消防安全标志、有衬里消防水带、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等十大类。全省各地将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查验各建设工程使用的上述十类消防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按照《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进行现场判定,现场检查判定为不合格的,将依法做出处理;对现场检查难以判定是否合格或当事人对现场检查结果有异议的消防产品,按照法定程序抽取样品,并送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消防产品,全省各地消防部门将情况通报当地工商、质检部门,并跟踪了解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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