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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全部建筑须升级不燃材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07   来源:解放网-房地产时报   浏览次数:1364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为防止“暖房子”变成“火房子”,上海市政府有了新动作:今后所有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

为防止“暖房子”变成“火房子”,上海市政府有了新举措:今后所有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

针对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等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今年2月12日房报头版刊发了 “易燃外墙保温材料该叫停了”的呼吁,引起方方面面重视。

日期,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包括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使用的外保温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对已安装外保温材料的既有建筑,要研究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和施工许可证核发前的消防安全条件审查。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据悉,本市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相关执行落实细则。

然而,有专家指出,上述规定目前实施起来困难重重。比如,全国所有的A级保温材料的生产能力加起来,还不够一个城市造房所需,即便现在建厂,也要在三五年后才有可能满足市场需求;A级不燃材料的价格为B1、B2或B3级的几何级倍数,尤其是目前大力推进的保障房,造价更是一个大问题;还有选择标准等诸多的其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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