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祝华,男,汉族,1942-05-29生于大连市,1960-08毕业于大连市第一高中,1965-07毕业于大连工学院(现为: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工程系燃料化学工学专业,大学5年本科毕业学历。
服从国家分配,从大连到上海,在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工作,至今。研究员,二级警监。
几年来,一直是在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持续工作。
在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历经杨浦教导队军训、江南造船厂实习、化工研究室、北京投产、消防车防化车钣金装配、自动化研究室、综合研究室、借调至公安部消防局科技处工作、601科研办公楼基建工艺设计、检测中心技术管理科、国家规范编制管理组、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科技处计划管理、返聘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机关规范组、科技处标准审查等一系列业务处室及科研项目与科技管理。
在科技处退职之后,仍旧返聘在本所机关(科技处、规范组)继续工作。
职称:历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研究员。
警衔:历任一级警督、三级警监、二级警监。
本职工作:主要是为消防队伍服务,执行公务。公安部的直属消防研究所的任务概括起来,主要有二:一是,遵循公安部指令的专业分工,全国技术归口。二是,为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消防队伍服务,首先是为各地的省级行政区消防局服务。根据公安部消防局的各相关处、室的授权和所长的安排,执行和完成上级指令规定的具体技术与管理任务。
在全国建筑给水排水委员会的任职和兼职(标委会常委和分会理事长),主要是为全国的设计单位服务,并在建筑给水排水两委会的领导下为全国的设计单位和消防部门搭建跨省的学术/技术交流平台。作为消防部门的代表,应当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切实地起到密切联络、有机协调的桥梁作用。
自1989-07起,担任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给水排水委员会气体消防(技术研究会)分会的理事长近20年,自1991-10起,任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消防系统专业委员会的委员近18年,自2004-11起,被选举为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给水排水第5届委员会的委员、常委,至今有5个年头了,自2007-02起,成为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给水排水分会建筑给水排水资深工程师学会首批会员的一员。
社会无偿服务、兼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给水排水委员会常委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消防系统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给水排水委员会气体消防分会理事长
中国气体消防网站(http://www.chinagasfire.com)站长
国家标准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编制管理组副组长
国家标准GB50338-2003《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编制管理组副组长
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编制管理组副组长
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管理组组员
中国消防协会(CFPA)专家委员会委员
大连理工大学上海校友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兼副秘书长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基础标准)分会(SAC/TC113/SC1)委员
《亚洲消防》学术顾问
《亚洲给水排水》编委
《工业用水与废水》编委
《建筑机电工程》编委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