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都市人口膨胀,城市空间日益窘迫的时刻,人们将目光投向沉睡的地下空间。有专家预测,21世纪末,将有1/3的世界人口工作、生活在地下空间。
一般建造在岩石和土层中的比附近地面标高要低2m以上的建筑都是地下建筑,包括附建式和单建式两类。附建的地下建筑多建在高层、多层建筑的地下,其层数有1~3层,乃至更多。地下建筑用途繁多,如地下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电影院、游艺场、礼堂、舞厅以及印刷车间、机械加工车间、木器加工车间、机器修配车间、仪器加工车间、粮食库、冷藏库、书库、油库、汽车库等。
地下空间由于其特殊性,其功能越来越复杂,其火灾危险性也越来越大。在同样品种同等数量的可燃物燃烧时,地下建筑火灾要比地面建筑火灾扑救困难多,耗时也长。一旦发生火灾,被困火场的人逃生也会遇到更多的困难。因此,地下空间建筑的安全出口设计也有特殊的规定。
一般来讲,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为了减少损失,需要把建筑物内的人员和物资尽快撤到安全区域,这就是火灾时的安全疏散,凡是符合安全疏散要求的门、楼梯、走道等都称为安全出口。如建筑物的外门;着火楼层梯间的门;防火墙上所设的防火门;经过走道或楼梯能通向室外的门等,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都是安全出口。布置安全出口要遵照“双向疏散”的原则,即建筑物内常有人员停留在任意地点,均宜保持有两个方向的疏散路线,使疏散的安全性得到充分的保证。
地下建筑的安全出口除了在数量上应满足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外,在布置时还应考虑如下因素:
1.安全出口的宽度应符合每百人宽度指标。人员在疏散时,要达到安全、顺利、迅速的撤离危险区域,其门、走道、楼梯等的宽度应同时满足疏散要求。
2.安全出口应按不同方向分散布置。大量的火灾教训表明,安全疏散出口布置在一起或距离过近会造成紧急疏散时拥挤和出入口同时被火势封锁等情况,不利于安全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