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日,北京市消防局出台了《北京市公安局火灾隐患情报信息制度》,并抽调优秀警力成立了火灾隐患情报信息中心,进行火灾隐患情报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研判、转办、报告和督办,组织研发火灾隐患情报信息系统以及建立火灾隐患投诉举报受理专席等工作。
为全面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北京市消防局鼓励群众通过电话、来信、来访、邮件、网络等形式向消防部门举报投诉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将按照法定时限和管辖权限组织进行核查每日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曝光以及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对情况属实的,将依法责令单位进行整改,同时和媒体进行合作,通过媒体公布火灾隐患情况和单位名称,对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另外,北京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将对从火灾隐患情报信息中心收集来的信息按照“周-月-季度”进行处理。即每周对火灾隐患信息进行梳理,划分出突出火灾隐患、整改难度较大和重大火灾隐患三类。每月根据火灾隐患来源、单位类型、建筑类型、监管单位、隐患类型等进行综合研究判断,在分析本地区火灾隐患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后,向属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做出书面报告,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申请实施专项或综合治理。每季度召开会议通报火灾隐患分析研判情况。
据了解,火灾隐患情报信息中心自试运行以来,共收集汇总火灾隐患5717件,其中,接听群众举报投诉251件,受理办理246件,曝光127件,制作分析研判13期,报请区县政府和移交相关职能部门67件。
群众可举报的火灾隐患包括: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消防设施未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六)地下空间住人且使用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
(七)存在生产、经营、储存、居住等“三合一”、“多合一”现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