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武汉市火灾形势严峻,各级领导政府高度重视,并就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重要部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发放通告,提醒广大市民关注消防安全,明确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责任,积极投身参与到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活动中。
日前,武汉市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发布2万分《通告》,向社会各单位和广大群众提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时间、整治范围及重点内容,提醒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整治环境,以便大力推进武汉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掀起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热潮,努力营造和谐平安的城市环境。
《通告》明确了整治范围和内容;针对城中村和老城建筑密集区域、出租屋、“三合一”或“多合一”场所(集生产、经营、生活、住宿、储存于一体的场所)和“十小场所”(小商场、小饭店、小旅馆、小休闲健身场所、小医院、小型托幼园、小生产加工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场点、粮棉木物资储存点、小型金融证券所等)以及学校、幼儿园、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商场、市场等场所,开展改变房屋、场所使用性质,经营场所设置在砖木结构建筑,建筑物周围搭建违章建筑、堆放杂物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等12个内容安全检查项目。同时,《通告》首次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中社会单位及个人职责进行了明确。《通告》要求:整治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对有上述违反消防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应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整改,从而提高了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层面与广度。《通告》还要求广大市民做好监督,积极检举曝光反消防安全的行为,为创建和谐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当好“参谋”。
据悉,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2011年5月5日至2011年9月30日,行动将持续数个月,其“整治力度之大,声势之高,范围之广,层次之深”为历年来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