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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一律使用不可燃材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5-05   来源:太原晚报   浏览次数:1526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新的火灾隐患,因此引发的火灾呈多发势头。今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一律使用不可燃材料。

今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一律使用不可燃材料。

对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建筑外保温材料不阻燃的,将更改设计后重新报审。凡外保温材料质量安全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新的火灾隐患,因此引发的火灾呈多发势头。日前,市住建委、市建筑装饰协会等单位举办讲座,向全市百余家建筑装饰企业普及防火常识,今后,在建工程采用的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将一律拆除。

"央视新址北配楼、上海静安区教师公寓等多起火灾,都是因为建筑外保温材料易燃,扩大了火势。"市消防支队高工杨士巧介绍,有的高层建筑甚至在楼梯间、前室及走道,采用泡沫塑料等可燃材料装修,存在极大的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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