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3月27日已经出台,自2011年6月1日起实行。
在新版《目录》中,继续将氯化法钛白粉列为鼓励发展类产品,但与2005年版《目录》相比,内容非常具体,即:单线产能3万吨/年及以上,并以二氧化钛含量不小于90%的富钛料(人造金红石、天然金红石、高钛渣)为原料的氯化法钛白粉生产。
硫酸法钛白粉在新版《目录》中发生了重大变化,直接被列入限制类产品,不允许新建生产线,只允许技术改造。
据了解,以上建议当即被产业司采纳,但在发改委审议时被取消。
因为直接被列入限制类产品,硫酸法钛白在未来发展中必将遇到诸多不确定的不利因素,包括新上项目、上市融资、信贷、土地、出口政策等,这对中国各钛白粉企业的发展是重要转折点。
众所周知,在《目录》(2005年本)中,硫酸法钛白已被列入限制发展类产品,但“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废酸、亚铁能够综合利用,并实现达标排放的除外”。根据中国钛白粉产业的概况,这些年来,硫酸法钛白粉实际上未实行限制类产品政策。
在国家发改委对《目录》(2011年本)征求意见时,国家化工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钛白分中心及全国钛白行业专家组考虑到国情,希望国家对硫酸法钛白在一定空间和一定程度上给予扶持,鼓励向中高端产品和清洁生产工艺方向发展,向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提出不一棍子打死的政策修改意见,对行业发展宽严结合,提高门槛,鼓励先进,打压落后,意见的核心部分为“同意继续将硫酸法钛白粉列入限制类产业,建议加(企业具有完善的废副处理利用设施,通过《钛白粉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标准》*中的先进水平,产品替代进口的除外)。
(*已通过专家审核,即将由工信部颁布实施的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