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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居室设置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介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9-06   来源:清华消防网   浏览次数:1432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势必引起养老机构、场所的需求大大增加,如何改善和构造一个火灾隐患较少、相对安全的养老环境、如何有效防控老年人居住建筑火灾,如何减少老年人居住火灾造成的损失,这是我们消防部门必须面队的一个社会难题。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步伐的不断加快,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重要的社会课题。如何提高养老机构、场所的防火安全工作只关系到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但从火灾数据分析来看,那就是居民火灾,尤其是寡居老人、老年人建筑火灾较多,呈多发趋势,且由于老年人自身就为火灾弱势群体,一旦这类人员居住场所发生火灾,在没有得到外来力量的救援下,依靠自身往往不能从火场中逃生。

当前社会,老年人独居场所、社会老人福利、养老院越来越多,以笔者所在无锡市为例,据统计,截至目前无锡60岁以上老人已有82.88万,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8.17%,其中70岁以上的老人占全市老年人总数的45%,人均预期寿命78岁。据猜测,无锡老年人口正以平均每年3.7%的速度增长,到2010年全市老年人将达93万,约占总人口的20%,到2023年无锡将进入人口老龄化高峰期,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将超过25%。

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势必引起养老机构、场所的需求大大增加,如何改善和构造一个火灾隐患较少、相对安全的养老环境、如何有效防控老年人居住建筑火灾,如何减少老年人居住火灾造成的损失,这是我们消防部门必须面队的一个社会难题。笔者就自己的调查,先谈一谈制约老年人居住场所火灾与消防监督部门之间的联系。

一是养老机构、场所分类。养老机构、场所从组织形式来分,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政府资源经办的公办养老机构、公办民营养老机构与完全靠自身力量经办的民办养老机构,其特点是集中居住,统一监管。二是家庭养老,这其中又分为独居、寡居及子女赡养等类别,其特点为居住分散居住在私房或商品房内。

二、老人生活起居特点

1、一般来说,老年人身体衰弱或行动迟缓情况较为普遍,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反应缓慢,在火灾中轻易丧失最佳灭火及逃生时间;

2、部分老年人思想观念较为保守,生活较为节俭、朴素,居住场所存在较多可燃物品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且对部分家用电器及电气线路的使用、保养及维修不到位; 

3、老年人消防安全意识、灭火逃生技能较差,很少接受过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更谈不上接受过专门的消防灭火、逃生练习;

4、居住环境不安全因素多。这里面共分为三方面,一是独居现象突出,缺少照顾,发生火灾事故后,轻易造成人员伤亡;二是老人经济拮据,居住在乡下或城乡结合部的砖瓦老房,由于年代久远,其内部结构以传统的木质结构为主,耐火等级很低。三是居住场所卧室与其他房间空间功能没有区分,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三、养老机构、场所自身消防安全治理现状

一是集中居住的养老建筑本身火灾隐患多,多数建造时间较早的养老建筑多半为后期改造而成的,其建筑结构、耐火等级、电气线路敷设等不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二是养老机构、场所的治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很少经过专业的消防培训,在面队火灾发生时,不懂得如何采取疏散逃生及灭火救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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