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作为现代建筑中重要的消防安全设施正日益得到广泛的应用和重视,但是在实际使用中存在的某些问题也颇令人深思,如:国内消防电子产品行业近十几年来虽然产品有了很大改进、质量不断提高、检验认证制度日臻完善,但是系统在使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事故却仍然不少。以笔者多年从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调试及验收的体会:这其中诚然有产品尚须改进和完善之处,但是消防工程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也不容忽视。这里略举某企业在客户档案中所记录的几个实例。
例1:同批出厂型号及配置基本相同的两套系统分别安装在同一地区两栋大楼内,其一工作十分稳定,两年来无一次报修,而另一套系统却经常损坏,甚至一年数次发生大面积损坏。
例2:同批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用于某建筑,一些总线制产品安装在相距控制器较近的某回路上出现故障,检查这些故障点处的接线及工作电压均正常,假如将这些工作不正常的产品与另一回路相距控制器较远且工作正常的等数量规格产品调换(包括回路板)后,情况则反之。
例3,几个卷帘门控制模块安装在系统某回路上距离控制器约400-500m,平时工作正常,而且单独或当该回路上启动模块数量较少时这几个模块均能正常启动,但是当该回路上的6个声光报警器全部报警加上17个输出模块启动后,再启动这几个卷帘模块时则不动作,造成受控卷帘门该降而不降。以上3例看似与产品性能质量有关,但是经厂方与施工方查明验证:均系系统管线施工问题所造成,将以上工程管线施工问题解决后,系统恢复正常,目前尚未出现上述异常情况。
据了解,目前国内多数消防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和消防工程公司每年都会或多或少地收到用户类似的事故报告和维修请求。关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早已引起国内有关部门及人士的高度重视,正如北京市消防局赵英然在《论消防工程专业施工的几个基本问题》中所说:“消防工程不同于一般工程,它是安全工程。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只满足消防功能,忽视施工的安装质量,这个问题非常严重,往往导致系统运行不可靠,甚至发生烧毁设备的严重事故。”叫解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应从规范修订、工程设计、施工质量以及验收把关等方面进行系列改进和优化整合。
2关于管路的敷设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中关于管路的敷设要求在中国GB50016-200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称《建规》)、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称《高规》、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称《设计规范》以及GB50166—19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以下称《施工验收规范》)中都作了大同小异的规定,如在《设计规范》中:
第10.2.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
第10.2.2条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采用暗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