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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消防推七项措施 建筑开发商需公布防火等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06   来源:深圳新闻网   浏览次数:2669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据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许东平透露,为进一步加强对深圳市消防产品生产运用的监督力度,市公安局消防部门将推出七项措施,为市民构筑安全防范生命线。消防部门目前正在对相关条例进行调研。

据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许东平透露,为进一步加强对深圳市消防产品生产运用的监督力度,市公安局消防部门将推出七项措施,为市民构筑安全防范生命线,将消防产品将逐步纳入科学化管理轨道。其中新建各类建筑开发商需向社会公布防火等级以及消防工程施工和产品维护将实行终身制等措施尤其引人关注。

从深圳市消防局召开的深圳市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消防工程施工和监理单位座谈会上了解到:消防部门拟实行消防产品和消防安全信息公布制度,并将查出的消防伪劣产品和消防工程施工企业列入黑名单在媒体曝光。以此强化对消防产品安全使用系数;如发现生产、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市民可以向消防部门举报。

许东平局长说:“《深圳市消防条例》将进行修订,消防部门正在着手对相关课题进行调研。我们建议在新修订的《深圳市消防条例》中,写入开发商售楼时必须公布建筑消防防火等法律条款。”

深圳市消防局推出的这七项措施包括:

一、市公安局消防局将建立消防产品信息平台。及时为全市所有消防产品销售、消防工程施工和监理单位提供咨询渠道,帮助公众了解消防产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过期。

二、消防部门将建立消防产品“黑名单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消防产品,今后都要列入黑名单。消防部门将定期在媒体上对生产、使用伪劣消防产品的单位予以曝光。

三、今后消防部门将对新建的各类建筑,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实施评级制度。开发商在出售商品房和生产、办公用房时,应向业主公布该建筑的防火等级。对选用经国家检验合格消防产品,施工质量优良的建筑予以优先进行消防验收;对挂靠或转包消防工程施工及选用伪劣消防产品的单位,除在媒体上公布外将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从重处理。

四、严格落实消防产品选用和施工终身问责制。企业要对生产的消防产品终身负责;公安消防部门将对各建筑安装的消防产品实行质量抽查,倒查制度,把各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列入信息库,对其施工的消防工程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查。发现消防产品有质量问题,将追究产品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责任。

五、为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消防部门将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如发现生产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单位,市民可以向消防部门举报,消防部门一旦发现企业生产和施工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将严肃查处。并给予举报人奖励。

六、今后凡是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消防部门都将对其使用的消防产品进行检查是否合格,消防工程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单位是否尽职尽责实行倒查制度。

七、从今年下半年起,消防局将对全市销售的消防产品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进一步加强对消防生产、施工、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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