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印发。《通知》指出: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2022〕12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方案》关于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的内容节选如下,阅读全文请点击文末下载链接。
■ 发展目标
到2025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进一步提升,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乃至全国高质量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省会城市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武汉、长株潭等都市圈同城化实现实质性突破,南昌都市圈培育取得积极进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更加协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大幅提高,综合立体交通网进一步完善,铁路总里程达到1.4万公里,基本实现城市群内主要城市间2小时通达,新型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高,能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基本形成,产业分工更加合理、协作效率大幅提升,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初步建成,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高,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立,营商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长江协同保护与环境共治取得决定性进展;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和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协同治理效能显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
■ 强化都市圈带动作用,优化城市群空间格局
以科学分工、协同发展为导向,构建“三核三圈三带多节点”的空间格局,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五)强化三省省会城市引领功能。全面提升武汉、长沙、南昌在先进制造研发、科技创新驱动、全球贸易服务、文化和商业品牌塑造等方面的功能,高标准建设湘江新区、赣江新区,增强“三核”综合竞争力。推动武汉、长沙合理有序疏解一般性制造业,引导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优化布局并向周边辐射延伸,逐步降低武汉市江汉区等人口密度过高城区的人口密度。提升省会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增强城市发展韧性和风险防控能力。(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以下任务均需三省落实,不再列出)
(六)促进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发挥省会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与周边城市实现同城化发展,形成通勤便捷高效、产业梯次配套、生活便利共享的都市圈。加快武汉与鄂州、孝感、咸宁、黄冈、黄石等同城化进程,着力打造武汉都市圈。进一步提升长沙、株洲、湘潭同城化质量,加快建设长株潭都市圈。加强南昌与周边市县联动对接,有序培育南昌都市圈。编制出台武汉、长株潭都市圈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省级统筹、中心城市牵头、周边城市协同的都市圈同城化推进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七)提升城镇带互通协作水平。依托京广通道,推动武汉、长株潭都市圈协同发展,提升咸宁、岳阳等要素集聚能力,促进石化、医疗健康、纺织服装等产业合作。依托沿江—京九通道,推动武汉、南昌都市圈互动发展,提升黄冈、黄石与九江等地经济实力,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推动建材、石化、钢铁等产业转型升级。依托沪昆通道,推动长株潭、南昌都市圈联动发展,突出娄底与萍乡、宜春、新余、鹰潭、上饶等地优势特色,发展光伏光电、精细化工、钢铁新材、有色金属等产业。推动省际毗邻城市合作,持续推动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深化九江与黄石、鄂州、黄冈等地跨江合作与融合发展。支持赣州、恩施、张家界、信阳等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接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八)增强节点城市发展动能。发挥三圈带动和三大通道联结作用,推动外围节点城市发展。夯实襄阳、宜昌、岳阳、衡阳制造业基础,增强人口吸引力,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推动荆门、荆州、常德、益阳、景德镇、抚州等差异化发展,努力形成新增长点。(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九)健全城乡体系。增强县城及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产业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按照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支持大城市周边的小城镇充分对接城市需求,发展成为卫星镇;支持具有区位优势或独特资源的小城镇强化要素资源配置,发展成为专业功能镇;支持远离城市的小城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成为综合性小城镇。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向乡村覆盖,推进江西鹰潭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探索。(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 健全基础设施网络,共同提高内联外达能力
以提升互联互通效率为重点,统筹完善传统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构建高效实用、安全可靠、智慧绿色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十)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成都重庆至上海沿江高铁、厦渝高铁、呼南高铁等干线铁路,加快构建多向立体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优化多层次轨道交通体系,完善铁路联络线,提升城际铁路运营效益,支持利用既有铁路富余能力开行市域(郊)列车,有序完善省会城市轨道交通网络。
推动省际高速公路衔接畅通,推动国家高速公路G4、G60等扩容改造,规划建设一批省级高速公路,加快国省道干线跨省路段提质改造,打通省际市际待贯通路段,支持渡改桥等项目建设。协同推进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建设,发展跨江城际公交。
实施长江及汉江、湘江、沅江、赣江等航道整治工程,深化湘桂赣粤运河前期研究论证,提升水运主通道航运能力。加强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推进宜昌、岳阳、九江等主要港口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促进其他沿江港口协同发展,推动长江中游港口群一体化治理,鼓励港口等领域企业采用共同出资、交叉持股等模式整合资源,实现高效运营。推动主要港口铁路进港全覆盖。
推动城市群内机场协同运营,提升武汉、长沙、南昌机场区域航空枢纽功能,完善国际航线网络。建成鄂州专业性货运枢纽机场,发展全货机航班。打造武汉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推动长沙、南昌等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推动各种交通方式无缝衔接、便捷换乘。(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